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检察院、省民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哈尔滨军事法院、哈尔滨军事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涉军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多元联动救助机制,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职能部门的工作合力,实现救治效果最大化。
《意见》要求相关部门以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为切入点,切实推进司法救助与拥军优属工作紧密衔接,坚持应救尽救、优先精准、多方协作的原则,多部门群策群力,共同推进,依法切实解决涉军司法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意见》共16条,明确了具体救助范围、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及衔接机制等内容。强调全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认真履行救助责任,完善政策供给、体现优先尊重,立足精准帮扶,建立多元联动、协同衔接救助机制,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帮扶援助等相衔接,切实解决涉军人员的实际困难。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涉军人员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联动救助,并依托省级司法救助资金及省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对困难涉军人员司法救助案件优先给予经费保障,对给予司法救助后仍然面临生活困难的涉军人员,积极协调民政、退役军人、医保、妇联、人社等部门,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待遇保障、医疗救助、心理抚慰、就业帮扶等多渠道社会帮扶。
为切实提升救助水平,《意见》注重强化机制创新,建立了多维救助、信息共享、效果评估、宣传引导等机制,明确了各部门职能任务,加强配合协助,跟踪办理结果,及时将办理情况相互反馈,并建立工作台账,健全信用管理、定期跟踪回访等举措,确保救助机制运行畅通、工作有效衔接、救助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两微一端”等平台的宣传作用,及时向社会展示涉军司法救助工作成果。(王洁瑜 蒋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