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争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为目标,明确“破解难题、抓实行动、办好实事、提升满意度”思路,在推进诉源治理、平安法治建设、便民诉讼服务等方面采取惠民生、暖民心举措,集中力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党建引领 让群众省心更顺心
“这种依托党建共建平台形成的‘法官+调解员+网格员’纠纷化解模式,非常适合乡村。这样一来,村民们不用老往法院跑、省钱不费事,避免了在法庭上你争我夺,在村里就把矛盾解决了。像这种再婚家庭因为继承而闹矛盾的,真闹到法院多不好,咱们这样处理更有利于和谐乡村建设。”目送着双方当事人渐渐走远,村支书感慨道。
现年80多岁的姜大妈,20多年前离婚后与王大爷再婚,二人组建新家庭并购买了一处房产。王大爷去世后,他的5个儿子因为房产继承问题与姜大妈闹矛盾,姜大妈无奈来到法庭寻求帮助。为避免双方矛盾激化,也考虑到姜大妈身体原因,法官、调解员提前与村支书和网格员联系,约定时间去村里对矛盾双方进行调解。当天经过两个小时的释法说理和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使这起继承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今年以来,邹平法院秉持“怎么方便群众怎么办”的理念,坚持党建引领,发挥“一法庭一党建品牌”的作用,推行“员额法官进网格”,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市委政法委牵头协调、法院协同作战、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入驻镇街矛盾调解实质化解中心,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该院牵头成立5个调解组织,共有101名特邀调解员,民事案件诉前调解覆盖率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应用率均达100%。4处法庭对接辖区内79个管理区、903个网格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预防化解纠纷网络,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
“打官司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将矛盾抓早抓小、止于诉前才是最优解,而诉源治理不是法院一家‘单打独斗’就可以完成的,我们要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调处矛盾、参与乡村综治建设的前沿阵地作用,汇聚各方力量,提高基层诉源治理能力。”邹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新国到法庭调研指导时多次强调。
法治助力 让群众安心更舒心
“这个‘老大难’问题终于解决了,这条路修了这么多年,终于顺利开通了,以后环境更整洁了,出行更方便了,想想心里就觉得痛快。”今年4月,在围观群众的叫好声中,这处占据道路正中间16年之久的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被全部依法拆除。
今年以来,邹平法院始终保持战斗姿态,纵深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基层开展专题普法宣传。8月19日,邹平法院依法宣判一起养老诈骗案件,成功追回546名被害人全部损失46万元,用法律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该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实现普法精准化,9月以来共选派45名干警担任全市54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邹平法院创建“巡回审判+观摩、答疑、宣讲”模式,截至目前,共建立村级便民服务站点81个,开展巡回审判2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法治大餐”,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一直在身边。
便捷服务 让群众放心更暖心
11月15日,执行干警来到申请执行人家中,将10万元执行案款送到年迈老人的手中。病榻上的冯大爷不停感谢着:“谢谢法院、谢谢法官,15年了,你们一直不停地为我的事情忙活,这下一次性了结,也算了了我的心事,以后也不用麻烦你们了。”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邹平法院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创新服务举措,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该院引导当事人在立案阶段通过网上系统提出立案申请、提交材料,利用互联网和电话等方式,让群众“一次都不用跑”;探索推进“上门服务”活动,开辟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有针对性地提供“上门”调解、审理、送款、释法等服务;扎实开展涉民生类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将追索劳动报酬、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抚养费、赡养费等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重点,时刻关注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境况,把每一个执行环节做实做细,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我们要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用心、用情、用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积极营造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环境,守护好人民群众高品质的生活需要。”10月26日,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时,李新国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