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目前矛盾呈现多元化、群体化、类型化案件的新形势,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自今年10月起积极探索试行民商事案件“法官+委派调解”“互联网+诉前调解”等模式,将大量案件的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和解在“家门口”,通过“融入式”良方“治未病”,逐步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提升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集贤法院聚焦司法为民“软服务”,将人民调解员嵌入审判团队,组织办理繁案、简案、类案的14名民商事法官充分参与诉前调解,重点对劳动争议、离婚纠纷等8类问题进行精准指导,同时在辖区8个乡镇司法所设立诉讼服务点,建立网格便民“服务圈”,发挥网格法官“前哨式”解纷作用,使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指导、早介入、早处置。
针对民商事纠纷,集贤法院推进诉前合理甄别分流,对诉前调解案件编立“诉前调”字号进行统一管理,经法官调解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的,引导撤回起诉;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材料经审查后作为诉讼材料继续使用,进一步提高前置调解的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目前,集贤法院通过“诉前评估+引导”,已确定11类应开展诉前调解及5类不可诉前调解案件类型。
围绕诉前委托鉴定适用范围、程序启动、权利保障等问题,集贤法院制定《诉前委托鉴定程序实施方案》,通过诉前鉴定明确原告诉讼请求,使双方当事人对案件走向进行提前判断,减少案件对抗性,缓和双方矛盾。方案制定以来已对3起纠纷启动诉前鉴定工作,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集贤法院以“解忧止纷室”“e网解纷室”为依托,推出“互联网+诉前调解”,将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和矛盾调解中心等调解机构的调解员、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纳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员名册,统筹安排诉前调解。今年,集贤法院通过线上音视频调解案件3515件,占调解案件总数的72.77%,为当事人提供了快捷、实惠、便利的多元化解纠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