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打电话反映问题,你们都能顺利帮我们解决,如今我在新的岗位已工作了大半年,今天出差经过常州,想再次表示感谢。”作为一家破产公司的前员工,日前,季某再次致电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检察官,为能拿到被拖欠的7万余元工资表示感谢。
季某是原钟楼区某精工企业的一名员工,2020年11月,钟楼区检察院在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中,接到了季某的来电,称其所在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拖欠大量员工工资,目前14名员工正在申请劳动仲裁,希望能够得到检察机关支持。
接到电话后,该院立即开展审查,依法支持14名员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中,该企业与员工达成调解协议,由公司一次性支付员工工资、经济补偿金共计70万余元。但调解达成后,该企业未履行支付义务,14名员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认为该企业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告知14名员工案件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季某没有想到走了一大圈到最后还是拿不到自己的工资,万般无奈下,季某再次拨通了钟楼区检察院的电话。得知情况后,该院通过调查该企业的经营现状、债权债务情况、核实公司资产、听取公司以及员工意见,确认该企业已经资不抵债,法定代表人已另谋出路,符合破产情形。
鉴于法律规定,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需要被执行人或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钟楼区检察院随即召集员工召开征求意见会,向员工解释执行和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帮助员工厘清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之间不同的价值功能和法律后果,引导员工启动执行转破产程序,以维护自身权利。之后,季某作为员工代表向执行法院申请该企业破产。
2021年6月,法院受理季某对该企业的破产申请,并裁定宣告该企业破产。为保障员工债权的合法权益,钟楼区检察院建议破产管理人依法优先分配员工债权,尽早启动员工债权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债权人会议表决工作,确保员工能够优先得到清偿。
在检察机关的现场监督下,法院召开该企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确认了25名员工工资、经济补偿金共计91万余元的债权。目前,91万余元员工债权全部发放至员工手中。(沈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