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龙区某食品店未取得许可就在美团平台销售冷食类食品,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应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罚款。考虑其及时改正且未造成食品安全方面危害后果,当地市场监管局根据省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于12月20日给予其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指导其重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截至12月28日,今年省市场监管局已为20399家轻微违法企业依规免除和减少罚款15.36亿元,其中免罚金额5.38亿元、减罚金额9.98亿元。此举挽救了很多“命悬一线”的企业,体现了江苏助企纾困的责任担当。
近3年来,经济大省江苏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先后两次出台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审慎监管规定,持续为企业减负,创新探索保市场主体、稳经济大盘路径,相关做法被推广到长三角地区。
2019年之前,全省市场监管领域有800多项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其中不少执法标准缺少操作细则。为压缩“弹性执法”空间,省市场监管局首先做“减法”,于2019年8月在全国率先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规定》(1.0版),公开12类43项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到2020年8月底,一年共为全省6000多家轻微违法企业免除罚款2亿多元,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同时在全省统一了免罚尺度。
“免罚”有章可循了,可面广量大的“从轻减轻处罚”尚无量化依据。省市场监管局继续深化监管机制改革,决定将1.0版的“免予处罚”规定,升级为既有免罚又有轻罚的2.0版新规,进一步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其发扬首创精神,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首次对新《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主观过错”等方面判定因素进行细化,结合江苏实际,创造性地列出不予处罚55项和减轻处罚21项“两张清单”。
在征求省高院、省司法厅等单位意见后,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首个免罚轻罚规范性文件《江苏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于2021年底正式发布。该规定实施一年来,多地实现多方共赢,江苏市场监管由“处罚式”向“服务式”转变。今年初,这项工作被评为2021年度省十大法治惠民实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