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构建联动联调工作模式,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联动解纷,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减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源头治理。2022年,新收诉讼案件43191件,同比下降21.43%。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
2022年2月21日,通辽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专题部署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提出“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推动建立‘分层过滤+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力争实现民商事新收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5%”的工作目标。
2022年12月29日,通辽市诉源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在通辽中院召开。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科尔沁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分别通报了诉源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坚持把诉源治理作为促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聚焦‘南有枫桥、北有通辽’奋斗目标,主动把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置于社会治理全局中落实。主动向通辽市委和通辽市委政法委报告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工作发展。”通辽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胜利在发布会上告诉记者。
2022年7月3日,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支持下,通辽中院邀请相关部门召开全市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凝聚改革共识,深化改革举措,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全市法院积极推动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奈曼旗、扎鲁特旗等地出台多元解纷文件,8个旗县市区均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实质化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由市委政法委牵头,通辽中院与市委组织部、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工会、妇联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合协调、多方参与、联动联调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全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
2022年8月15日,奈曼旗人民法院八仙筒人民法庭联合当地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某乡合作社与6位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通辽中院出台《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导人民法庭加强与基层政法单位、自治组织、调解组织对接,构建联动联调工作模式,全市37个人民法庭挂牌成立“乡贤五老”调解室,吸纳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共计765人加入调解队伍,努力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当地。
积极推动无讼社区(嘎查村)创建。科左中旗党委、政府牵头出台《关于推进“无讼”(社区)创建的实施意见》,将镇街网格员任命为“无讼”调解员,与法院共同打造“法官+网格”的“网格联站”工程,合力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有效降低矛盾纠纷成讼率。
奈曼旗法院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进一步落实关于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和党委“无讼村居”建设的工作要求,在青龙山镇举行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聘任31名来自基层、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805件,辖区2个嘎查村全年无诉讼案件。
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联动解纷,通辽中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诉调对接操作规程》,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为依托,建立起覆盖市、县、镇、村的调解网络。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向人民调解组织推送案件3.62万件,化解成功2.95万件。
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通辽市两级法院全部成立金融审判庭,通辽中院会同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建立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协作机制,促进金融矛盾纠纷高效化解。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成立金融巡回法庭,主动融入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的“三位一体”金融纠纷调解中心。2022年,调解中心联合调解纠纷643件,司法确认477件。
积极探索推行“诉前调解”机制,科左中旗、科左后旗政法委制定“诉前调解”相关规定,引导群众按照“和解优先、非诉其次、诉讼兜底”递进次序解决矛盾纠纷,对进入到法院的纠纷通过诉服中心分流到旗县、苏木镇街、嘎查村社区进行“三级调解”,调解成功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立案审理。2022年,全市法院共办理司法确认3860件,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想不到我们企业的案件在二审能调解成功,真是太感谢你们了。”2022年7月12日,一面写有“尽职尽责化纠纷 公正司法倾真情”的锦旗被送到通辽中院,某企业负责人握着法官的手,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
为加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度,通辽中院着力开展二审案件诉前调解,先后与通辽市司法局联合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与多家单位联合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向科尔沁街道调解委员会委托委派调解1360件,调解成功300件。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下一步,通辽市两级法院将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与各相关单位通力合作,坚定不移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开展,为推进全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车晓梅 韩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