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陆晓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高水平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苏州样板。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宁春生在接受苏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快高水平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探索实践,努力探索一条富有时代特征、符合江南域情、体现苏州特点、具有领先优势的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之路。
宁春生介绍,具体来说,要做好四个聚焦:聚焦农业生产夯实发展底盘。加快农业强市建设,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快高标准农田、高标准蔬菜基地、高标准池塘和美丽生态牧场建设。2023年全市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9.25万亩,粮食播种面积达190万亩左右,全年粮食总产18亿斤以上。推动农业重大项目建成投产,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转型升级。
聚焦特色产业推进融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着力壮大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农村电商等乡村产业,做优做强洞庭山碧螺春苏州大米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持续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升级,2023年全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达73%,打造产销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农村电商生态圈。发展生态绿色循环农业,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聚焦片区化建设打造和美乡村。瞄准更高水平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乡村振兴由单打独斗转向片区协同,协同推进片区内的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富民增收、乡村治理、改革创新等,做强整片区域。2023年重点打造环澄湖、环长漾、环阳澄湖等乡村振兴示范镇(片区)。2023年,全市新增特色康居乡村300个、特色康居示范区5个。
聚焦共同富裕增进民生福祉。推进苏州市农民收入倍增行动计划,构建农民收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深入实施姑苏乡土人才培养集聚行动计划,2023年培养集聚四类人才200名,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10000人次。支持农村集体经济抱团发展、异地发展、联合发展,促进新型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稳步提升农村集体可支配收入。持续巩固提升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重点支持薄弱村载体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