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宁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即将于1月15日开幕的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议程、大会筹备、列席和旁听人员等情况。
本次大会的建议议程主要有十项,分别是: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2023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草案)》的议案;选举江苏省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江苏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选举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据介绍,此次会议将审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草案)》。去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已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11月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又对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草案)》的议案。去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向省委常委会汇报了《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草案)》的有关情况,省委常委会同意按程序提请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本次大会主会场设在江苏大会堂。就大会筹备情况,记者获悉,与往年不同的是,由于疫情等原因,此次会议时间确定较迟、会期压缩、预备会议时间有所调整,选举任务也比往年都要重,但各工作组克服困难,主动担当,行动迅速,根据职责分工有条不紊做好筹备工作,目前大会各项准备工作都正在扎实有序推进。
就大会列席和旁听人员,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不是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以下人员列席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省政府组成人员,省监委副主任,省法院副院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出席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开幕大会。
本次省人代会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严明会纪、改进会风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会,把严格、务实、勤俭、廉洁的要求贯穿会议始终,确保大会风清气正、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