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王小兵 通讯员 王艳立 沙叶丹)日前,司法部首次表彰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苏州市司法局获评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荣誉。这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苏州市司法局坚持以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苏州为目标,完善制度体系、创新方式方法、严格监督检查、提升队伍素质,切实推动全市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司法局在省内率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探索开展区块链+公证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苏州率先在全省推动开展镇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在全国率先启动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编制工作,发布首批清单共计2974条,强化企业合规意识。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拓展事项范围,规范工作流程,2021年以来全市办件量达34万余件。探索审慎包容监管新机制,在全国率先探索行政指导工作。推出全省首份市级跨领域免罚轻罚清单454项,累计办理相关案件9.48万件,涉及金额24.71亿元。探索行政处罚罚没款码上付,形成移动式电子征缴模式,简化缴纳罚款流程。联合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浙江省嘉兴市司法局,签订青苏嘉毗邻区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推动三地行政执法深度合作、协同发展。构建1+3制度体系,创新部门联审、专家协审、定点督导、档案检查等备案审查方式,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
苏州还突出督查评查,强化监督效能,建立健全执法案卷季度评机制,采取随机抽取、集中评查、书面反馈的方式,将执法案卷评查覆盖到全市各执法领域和各级执法部门,2021年以来共集中评查执法案卷800余卷。探索开展政府法治+多部门多领域联动监督模式,联合市重点执法部门围绕长江大保护、太湖禁捕、基层综合执法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建立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专题研究有典型意义的议题,提升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