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于莹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越来越深入人心,办案数量、质量双提升,领域和范围不断拓展,公益保护的整体合力已见成效。”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自治区人大代表,宁城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海轩在审议时任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所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表示。
报告显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五年来,自治区检察机关围绕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探索实践“内蒙古生态检察模式”,认真履行公益守护者责任,深耕细作“4+9”法定领域,立案公益诉讼29936件,其中23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积极拓展办案新领域,办理公共卫生、道路交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案件4694件,公益保护更为全面。
当了解到内蒙古检察机关五年来注重把握改革契机,从“试点先行”到“全面推开”,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打造成改革中的新亮点,取得大量实践成果时,与会代表们在表示认可的同时,提出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破坏林地、耕地、矿产资源、影响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突出草原、森林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参与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强公益诉讼普法宣传力度,服务绿色内蒙古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