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的改革大潮,风雷激荡。
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制度创新。
奋斗,是对光阴的致敬。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工作始终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推进,严格按照党中央审批的改革方案,牢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促进巡回区内法治建设,以不懈努力实现制度设计落地见效,被誉为“司法改革的排头兵和试验田”,被人民群众亲切称为“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
助力重大战略:自觉为大局奋斗
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于2015年1月在深圳、沈阳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于2016年底在南京、郑州、重庆、西安增设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至此,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完成了总布局。
自觉为大局奋斗,自觉为大局担当。各巡回法庭谋划在大局上,落子于关键处,依托巡回法庭驻地优势,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巡回法庭主动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着力点,公正高效审理顾雏军案等一大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牵头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关于支持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的意见》等工作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建设,为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建设等重大战略提供了强有力法治保障。
第二巡回法庭发布东北三省法院服务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典型案例;起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成功主办4届长白破产法论坛等,努力为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长三角地区司法协作由来已久。面对“高质量”“一体化”两大关键任务,第三巡回法庭勇担重任,为建立更高层级、更宽领域、更深程度的司法协作机制架桥铺路。
第四巡回法庭牵头起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围绕中部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
第五巡回法庭主动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支持成渝地方法务中心建设,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司法力量。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以更高质量的司法审判支持贵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
第六巡回法庭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西部大开发,起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保驾护航。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做好结合文章,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巡回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18年6月29日,一个在涉外商事审判发展史乃至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日子——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在第一巡回法庭(深圳)揭牌,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在第六巡回法庭(西安)揭牌,正式办公。
四年多来,作为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处理国际商事纠纷的常设审判机构,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不断创新审理机制,优化审理程序,致力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吸引中外当事人到国际商事法庭解决国际商事争议,为跨境国际商事纠纷解决贡献中国智慧。
执法办案:诠释人民至上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
无论是审判机关重心下移,还是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皆为人民群众的诉求更有效率、更有质量地实现。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把巡回法庭设在人民群众“家门口”的初心。八年来,巡回法庭法官们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在诠释着“人民”在他们心中沉甸甸的分量。
办理“包工头”工伤认定案,依法保护每一位劳动者——
一巡公正审理包工头工伤认定案,通过再审判决,确立了“包工头”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劳动者应有的法律地位,赋予了“包工头”同等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也将为新时期灵活用工模式人员(如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参加社会保险提供案例指引。
采矿致房危怎么办?判决为受灾民众安全托底——
五巡受理的贵州省织金县绮陌乡村民张某亮等91人诉织金县政府不履行地质灾害治理法定职责纠纷一案,判决织金县政府应当对兴荣村的地质状况持续进行监测,对于符合搬迁避让条件的村民,及时组织实施相关的搬迁避让措施。同时判决兴荣煤矿承担该案涉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并承担织金县政府组织搬迁避让措施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维护了全村村民的合法权益。
截至2022年12月,六个巡回法庭共结案86457件,不折不扣地落实了审判重心下移的目标。特别是通过公正审理聂树斌案、顾雏军案等重大案件,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离人民群众近些,再近一些。让人民群众更方便些,诉讼成本再降一降。八年来,巡回法庭法官每一次化解矛盾纠纷,都在力图打通巡回审判“最后一公里”,更好地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巡回审判理念。
“方便老百姓参加诉讼,大大节约了成本!”2019年9月6日上午,再审申请人冯某某诉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三巡法官利用远程视频系统进行调解,搁置三年多的纠纷最终化解。
在宁夏,上诉人罹患癌症,化疗期间无法远行出庭心急如焚。“你不能来,我们就去。”六巡合议庭奔赴银川异地开庭,让当事人诉求快速实现。
司法为民,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新时代新征程,巡回法庭通过开展巡回审判、跨域立案、视频接访、律师志愿咨询等工作,不断拓展便民服务范围,有效方便群众诉讼,受到巡回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广泛好评。
一巡会同深圳律协创新建立“律师志愿服务岗”制度,由依法选派的律师志愿者在法庭全天候值班,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五巡坚持“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借助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为交通不便当事人提供在线诉讼指导。六巡坚持 “一巡多效”工作法,开展“巡回区内再巡回”。从黄土高坡到青藏高原,从八百里秦川到塞外大漠,一路上都留下了巡回法庭法官的身影。
巡回到一线、调查在现场、指导下基层、送法到城乡、矛盾化解在当地,巡回法庭法官打通了巡回审判“最后一公里”,他们赤诚的为民情怀被记忆也被传承。在人民群众的心里,“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是权威、公正的,也是鲜活、亲切的。
司法改革:深耕“试验田”
改革已成为最鲜明的时代特征。
巡回法庭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排头兵”,也是“试验田”。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各巡回法庭率先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一巡、二巡开始运行后,就实行内部随机分案和合议庭办案负责制。案件不再层层审批,充分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
在巡回法庭,庭领导淡去行政职务角色,以法官身份回归审判一线,带头办案,这已是常态。
他们不断内部挖掘,提升审判质效。特别是加强审判团队建设,厘清不同人员职责范围,办案效率明显提高。巡回法庭年均结案率超过90%,人均结案数位居最高人民法院本院前列。
一手有序放权,一手有效监督,不断压实司法监管责任。各巡回法庭相继建立了类案强制检索、裁判文书交叉检验、第三方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机制,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推进法律适用统一。
2021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202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各巡回法庭再审程序运行机制得以改革优化,再审纠错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
各巡回法庭继续优化审判权运行机制,健全高级人民法院报请再审提审工作机制,完善繁案精审模式,加大重大典型案件办理力度,健全统一法律适用机制,强化对巡回区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二巡围绕金融、建工、破产等巡回区民商事审判常见领域,采取开示范庭、办标杆案等方式,实现“办理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五巡落实繁案精审,把主要审判资源聚集于重大典型案件办理,这类案件必须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探索设立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这是巡回法庭建设史上又一件大事,也是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薪火相传的卓识壮举。2021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成立大会,6个巡回法庭在全国两会期间统一举行“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挂牌仪式。整合了此前分散的未成年人审判职责,强化未成年人案件巡回审判方式应用,在全国法院形成很好的示范作用。2022年四巡牵头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职能作用的意见》,将进一步有力推进少年法庭专业化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不断完善。
各巡回法庭迅速行动起来,开展各有特色的法治课堂、模拟法庭进校园、开放日活动,积极推广少审工作经验,以热忱践行使命、以爱意守护未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履职八年的巡回法庭不折不扣落实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指示要求,锻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司法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巡回法庭法官们以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工作实绩推动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在祖国大江南北谱写了司法为民新篇章!(记者 王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