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3月1日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创响江苏”创业培训进校园专项活动的通知》,面向在省内就读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包括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毕业前两年的在校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及技师班毕业前两年的在校生,开展针对性、梯次性、补贴性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培训。“十四五”期间每年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不少于30万人次,创业培训合格率不低于85%。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投身到创业创新实践,但不少人面临经验少、技能低、融资难、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此次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将重点围绕大学生创业意识、创业技能、创业政策有针对性地展开,加强创业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后续跟踪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培训,增强大学生抵御创业风险的能力。
优化创业培训方式,我省将推动各院校将创业培训课程学时纳入大学生学分管理范围。建立创业培训师资库,全省每年培训或聘请创业创新导师、创业培训讲师不少于350名。支持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等开发或引进适合大学生的创业培训项目并组织实施。优秀培训项目及其机构列入省级项目库或目录清单管理,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培训机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申报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