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陈月飞
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和总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纲举目张的指导作用、引领作用和推动作用。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省司法厅厅长张晓伟拟建议,由中央依法治国办制定出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践评估指标,建立富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符合法治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指标体系。
张晓伟认为,构建科学、具体、精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践评估指标体系,既是将法治中国建设宏观任务转化为具体分工、细分任务的有效载体,有利于引领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深入稳步推进,也是对全国法治建设进程的面上细化指导,有利于将总体性要求细化分解到各环节各领域各条线,指导和督促各地区明晰法治中国建设的推进重点、推进举措和进度节点。
张晓伟介绍,江苏在2020年率先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江苏实践指标”,从“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五方面,设计形成5个一级指标、26个二级指标、78个三级指标、242个四级指标组成的完整指标体系。“两年实践运用显示,这些指标有力带动法治江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纵深推进,促进各方面各领域工作法治化,人民群众法治建设满意度达92.98%。”张晓伟说。
结合江苏实践,张晓伟建议,制定指标时紧扣全面依法治国“一规划两纲要”分解细化任务要求,将现有较为分散的各类法治建设任务作系统融合和优化集成,形成可量化、可比较、一体化的指标体系。
制定指标时还要同步建立指标体系实施机制。张晓伟建议,该机制要贯通立法制规、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和党内法规建设等各个环节,关联法治思想教育、法治改革创新、法治利益调整、法治能力提升等各种事项,这些指标涵盖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等,推动构建多元参与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格局,以一体化格局支撑一体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