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荣海燕)3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自治区检察机关“沿边口岸检察统一行动”部署会,下发《内蒙古检察机关“沿边口岸检察统一行动”实施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内蒙古发表重要讲话,交给内蒙古五大任务。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分析认为,其中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这三大任务都与沿边口岸地区息息相关,决定开展“沿边口岸检察统一行动”,主动服务自治区党委战略部署、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按照行动要求,从2023年至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将统筹外通蒙古国、俄罗斯的20个口岸和10个沿边所在地检察院,推动9个盟市院、23个基层院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全面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形成以带连点、以点带面、连通内外、辐射周边的检察一体化格局。
据介绍,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将重点加大办案力度,为沿边口岸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加强法律保护,切实保障沿边口岸经济带公共利益;办案与监督结合,主动融入口岸地区社会治理;惩治与预防并重,积极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服务渠道;加强区域合作,联合相邻省份一体推动;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畅通常态化沟通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