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依法严格执行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与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衔接作出了规定,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来自最高法的数据显示,《意见》施行两个月内,全国各级法院就一审审结此类案件201件,判处202名被告人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意见》规定,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从业禁止的意义,在于尽可能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伤害。”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介绍,为切实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突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搭建未成年人保护的“隔离带”和“防火墙”,要严格执行终身禁业制度,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周边环境。
“此前,在法院判决时,引用刑法作出从业禁止判决的情况更为普遍。”佟丽华表示,《意见》从法院判决的角度,明确要求各地引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进行判决,进一步强化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权威性,更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实施,确保有效落实从业禁止制度。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守的是社会底线。最高检数据显示,5年来,从严追诉性侵、虐待、暴力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9万人。
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发现晚的问题,最高检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制度,被纳为法律规定。5年来,已通过强制报告追诉犯罪5358件,对不予报告的督促追责719人;推动入职查询2003万余人次,不予录用1830人,6814名有前科劣迹人员被解聘。
“近年来,随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的实施,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李静宜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落地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也呈现新的复杂情况,警醒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须与时俱进、法治建设须不断加强。“例如数字时代,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面临新问题新挑战,如何更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需要法治不断完善。”佟丽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