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江苏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即日起开展。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新华报业传媒集团、省广电总台7家单位主办。
本届评选活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一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共表彰30名左右(含新当选的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未当选的正式候选人授予江苏省道德模范提名奖。
推荐和评选的总体标准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分类标准如下: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往届江苏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江苏省道德模范评选。往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如有新的突出事迹,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等可优先推荐。
活动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坚持“群众评、评群众”的基本做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设区市组委会接受各界群众自由推荐和单位、团体推荐以及本人自荐。社会各界、广大群众也可直接向省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省活动组委会直接收到的推荐候选人将反馈至所在地活动组委会参加统一推荐。组委会将择优遴选候选人,按照程序开展综合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委宣传部道德建设指导处,邮编:210013;电话(传真):025—88802687;电子邮箱:jsswmbdd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