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沈重阳 通讯员 代文婷)4月6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贵州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茆荣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主动适应新形势新需求的必然要求。全省法院要深刻领会开展“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开展“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会议要求,要坚持系统思维,按照“一年强根基,两年重深化,三年大提升”递进式目标开展好“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推进司法质量、效率、效果显著提升。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司法实践,以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作为衡量案件质量的评价标准,坚持法治思维,实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公正与效率相协调,专业化与大众化相结合,探索形成案件质量提升“贵州经验”。要完善司法服务工作体系,用最少的程序实质解决每一个纠纷,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审判管理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健全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要着力提升政治能力、司法履职能力、风险应对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依法能动履职,确保司法供给能力和服务能力紧跟人民群众越来越高的司法需求。
会议强调,开展“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是全省法院未来三年共同的大事,全省法院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立足“省院主导、中院主责、基层院主抓”组织定位,用好调查研究这一重要法宝,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提准对策,强化统筹确保全员全程参与,形成上下联动、全面协作、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