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0日电(记者张腾扬)去年4月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协作机制,加强民事案件不动产拍卖和破产案件监管,实现了相关税费不漏缴。这一机制既有助于法院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又增强了税务机关对民事案件的税收监管效能。
据了解,邢台通过建立法税协作机制,完善了法税共治流程,解决了企业破产案件、不动产司法拍卖等业务中涉税事项处理存在的信息沟通不畅、协作不足问题,有效加强企业破产案件和不动产司法拍卖活动的税费监管。截至目前,邢台税务机关通过及时介入企业破产清算、涉案不动产拍卖等业务,共对59户纳税人依法申报税收债权1.93亿元,追缴税费3000余万元。
同时,邢台市法税协作机制还创新税费征缴模式,将司法拍卖中的税费缴纳简化为“事前预算、事中垫付、事后结转”三步。法院在拍卖过程中通过向税务部门定向询价,进一步规范执行财产处置、降低了审判执行风险,有利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