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4月21日上午,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南京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宝娟、副省长徐缨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宝娟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人民民主权利重要论述的重大举措,是完善基层协商民主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客观需要。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宣传,准确把握条例内容的核心要义。要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加强执行情况监督,切实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助推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
徐缨就贯彻实施条例作了部署,要求有关部门单位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迅速开展学习宣传,牢牢把握重点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职企双方在法治的轨道上、理性的氛围中平等协商,维护好各自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