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朱雪芬)智能车联网产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态,是全球创新热点和未来发展制高点。发展智能车联网也是苏州市汽车产业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中率先起势、抢得先机的关键举措。昨天,《苏州市智能车联网发展促进条例(草案)》提交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首次审议,以地方立法护航智能车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
成功获批全省首个省级车联网先导区、国家5G车联网验证与应用项目;初步形成了相城区、苏州工业园区、常熟市先行先试,张家港市、吴江区、吴中区等地协同联动的产业发展格局;2022年,全市从事智能车联网业务相关企业412家,智能车联网业务直接产值约370亿元,位居全省前列近年来,苏州积极抢抓智能车联网产业发展机遇,推动智能车联网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取得了明显进展。去年发布的《苏州市智能车联网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更是提出,到2025年,全市智能车联网产业的规模和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
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相应的法治保障必不可少。然而,我国在智能车联网创新应用和政策规则体系建设方面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时间差、空白区。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顾浩表示,此次对标立法先行地区,我市在智能车联网这一新兴领域探索立法,是发挥地方立法补充、先行、创制作用,为智能车联网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解决制约发展的关键问题,推动实现苏州智能车联网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据介绍,该条例(草案)与深圳、上海、无锡等地已出台的车联网地方法律法规相比,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商业运营、管理机制等方面有所创新。在产业发展方面,构建完善智能车联网产业发展促进体系,围绕智能车联网产业发展全链条和各环节,丰富产业发展要素,完善产业发展生态,促进产业有序发展。在基础设施方面,统筹谋划智能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产业发展需要。在测试应用方面,扩大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区域,推动测试、应用和运营各阶段规范化管理,推动智能车联网相关标准跨区域跨平台互联互通,降低企业测试和运营成本,鼓励探索商业化运营试点。在管理机制方面,建立健全智能车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坚守安全生产底线不动摇,从智能车联网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