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6日电(记者戴佳)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检察机关依法加大惩治诈骗犯罪力度,今年第一季度共批准逮捕诈骗犯罪10923人,在所有批捕案件罪名中位列第2位。
最高检发布的有关业务数据情况显示,今年第一季度检察机关办理的诈骗犯罪主要呈现三方面特点。一是涉及面广,多与市场需求紧密相连。养老诈骗、医保诈骗、收藏品诈骗等新类型诈骗不断涌现、名目多样,有的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二是组织化、规模化特征明显。第一季度检察机关起诉诈骗犯罪18146人,这些案件中五成以上为共同犯罪。诈骗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层级式管理、自成体系。有的成立专门公司,以所谓“合法公司”为掩护,租用高档写字楼,设立多个部门或岗位,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招聘,采用企业运作模式管理。三是犯罪手段趋于智能化,隐蔽性强。从办案情况看,实施诈骗的场景开始更多向互联网转移,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被用于实施诈骗的各个环节。传统的现金交付逐渐转变为利用网上银行、支付平台转账。有的通过网络单线联系,互不见面,进行流水线式的诈骗活动。
据了解,针对诈骗犯罪案件特点和反映的问题,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鉴于诈骗犯罪呈现团伙化、专业化趋势,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从严惩治的基础上,对其中参与程度低、危害不大的从犯、胁从犯,有认罪悔罪、积极退赔退赃等情节的轻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理。今年一季度,检察机关对涉嫌诈骗犯罪的,依法不批准逮捕9630人,其中无社会危险性不捕3936人;不起诉4238人,其中相对不起诉3164人。
同时,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金融、电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以及互联网企业的常态化联系和实质性协作,推动形成惩治网络犯罪的系统合力。完善追赃挽损协调机制,努力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通过类案办理,着力发现案件背后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行业完善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促进源头治理。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广泛宣传防范电信诈骗知识,结合典型案例释法说理,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