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公布第二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江苏南京、无锡、苏州、扬州4个设区市入选,数量为全国各省入选设区市最多。通知明确,按照“先建设后评审命名”的原则,各创建城市经过不少于3年的建设期,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后,将提请国务院命名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
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近年来,南京将强化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在健康、安全、家庭、环境等7个领域设置重点项目进行探索。出台《南京市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指引》及指标体系,建成44个儿童友好空间,命名21个儿童友好社区。无锡明确提出“打造具有无锡特色、时代温度的儿童友好城市新样板”的工作目标,并将创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纳入市“十四五”规划、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苏州编制《苏州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战略规划(2021-2035年)》和《苏州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出台儿童友好社区、出行、学校、医院、场馆等5个重点领域建设指引。扬州出台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在城市空间规划制定修订中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的儿童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