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5月8日,《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南京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宝娟、副省长夏心旻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宝娟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依法维护全省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权益的迫切要求,是推动我省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要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髓要义。要强化宣传解读,强化政策配套,强化监督检查,注重条例贯彻实施的实际效果,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积极贡献。
夏心旻就贯彻实施条例作了部署,要求有关部门单位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聚焦医保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聚焦“三医”联动,聚焦医保基金安全,聚焦公共服务更加均衡、可及、便利,切实抓好条例贯彻实施各项工作,推动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继续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