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16日从省安委办获悉,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此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明确企业、部门和党委政府3个层面20项排查整治重点。在企业层面,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第一责任,按照所属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整治事项,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和集中治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严格管控动火等危险作业。在部门层面,强化部门安全责任,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狠抓监督检查和精准执法,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和典型执法案例警示曝光力度,加大无证动火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行刑衔接力度,加大“四不两直”明察暗访、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在党委政府层面,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专题组织学习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推动基层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专项行动将持续至今年年底,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改和集中治理、“回头看”、巩固提升4个阶段。各级安全生产督导组将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督导检查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