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苏州市人社局消息,今年1月1日起,苏州市人才落户新政正式施行。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人才落户申请人数中,技能人才申请量占比达16.38%。
苏州市人才落户新政对技能人才更为友好,首次将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纳入“先落户后就业”对象范围。高级工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年龄条件从35周岁以下放宽到40周岁以下,社保缴纳年限从6个月缩减到3个月,引进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从之前的108个扩大到141个。
围绕苏州市“1030”产业体系建设需要,为吸引更多高技能人才来苏州发展,苏州人社部门计划近期联动全市各人才服务机构,开展技能人才落户集中宣传活动,将分别遴选辖区内1至2家产业工人集聚、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企业,作为技能人才落户重点联系企业,集中开展技能人才落户宣讲和现场答疑、人才落户申请材料现场预审、人才落户业务“帮代办”等专项行动。
苏州人社部门提醒,技能人才落户申请方式包括个人申请、单位申请两种。其中个人申请可注册、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网(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地址选择“苏州”,点击“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人才引进落户—苏州人才落户—申报”。单位申请可注册、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网(同上),地址选择“苏州”,点击“单位办事—人才人事—人才引进落户—苏州人才落户—申报”。如申报单位尚未与人才落户受理机构建立人事代理关系,需先申请单位人事代理关系建立,依次点击人才人事—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单位人事代理关系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