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工作期间出现医保断缴有什么影响?年限会清零吗?医保待遇怎么办?今天(8月1日),苏州市医疗保障局整理了相关热点提问,进行答疑。
问:医保断缴,缴费年限会清零?
答:错误!
医保退休年限认定按累积年限而非连续年限,不会因为中途断缴而全部年限清零。
问:断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
答:不完全正确!
一般情况下,断缴次月起暂停享受医保待遇。但是三种情况下可以补缴补待遇:
1.跨统筹区转移接续人员(如:从A市参保到B市参保)
2.本市单位间流动(如:从A市a单位跳槽到b单位)
3.本市单位参保流动到灵活就业(如:A市小王从单位离职后自己缴医保)
以上三种情况,在3个月内衔接并按时足额补缴医保费用的,视作连续参保,期间享受待遇。
问:一时找不到工作,自己可以缴医保吗?
答:可以!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的下列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自谋(自由)职业者,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024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金额为364.52元。
线下办理渠道:本市户籍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常住人员(含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外省户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携带身份证、居住证,至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机构申报登记。其中,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户主需携带工商营业执照。
线上办理渠道:申请人也可以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江苏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线上申请。
灵活就业医疗保险费实行税务征收,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为批量扣款: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缴费人,税务部门于每月21日至26日期间进行批扣。灵活就业人员应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凭身份证与税银经办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办理委托缴费申请手续。
二为自主缴费:未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缴费人,或批扣不成功的缴费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自行缴费或至税银经办银行柜面线下办理缴费。
苏州市医保局提醒,若因重新就业、退休等原因,要求暂停扣缴医疗保险费的,须于当月20日(含)前到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该险种暂停缴费手续,税务部门从当月起不再扣缴医疗保险费。每月21日至月底办理中断的,税务部门从下月起不再扣缴医疗保险费。申请人也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江苏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线上申请办理灵活就业停保业务。
如还有相关疑惑,市民可拨打医保咨询热线12393、缴费业务咨询热线(税务)12366进行详询。
(苏报融媒记者 陆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