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O(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倡导的,由海关对企业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水平认证,并提供优惠便利措施的制度。作为海关最高信用等级企业,AEO可享受一系列优惠管理措施。可以说,AEO认证是一张“绿色通行证”,助力外贸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快人一步、抢占先机”。
在昨天(8月6日)举行的苏州地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颁证仪式上,《苏州市支持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正式发布。《措施》主要围绕建设企业聚集高地、赋能业务发展、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等方面出台19条AEO企业联合激励措施,支持海关对苏州发展的重点产业进行培育和孵化,更大力度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让广大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助力苏州开放型经济发展。
建设AEO企业聚集高地
要建立AEO企业优选培育模式。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对苏州市重点产业以及新赛道和未来产业的企业,专精特新、外资型总部、内资型总部、集团型企业和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供应链的核心企业,以及口岸服务类重点企业等进行评估优选,适时向海关推荐培育认证。同时,海关对AEO集团内企业、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优先提供信用培育服务。
要搭建AEO认证指导中心开展宣传培训。支持苏州地区各海关设立区域性AEO认证指导中心,开展政策宣传、案例展示、培训教育和个性化认证辅导。
要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依托署省合作机制,持续助力推进压缩AEO整体通关时间和降低查验率,降低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抽批比例,适用较低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抽查比例,减少对AEO稽查、核查频次,为探索AEO创新便利化措施提供机制保障。
要发挥资金激励作用,对符合条件的AEO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板块对符合条件的AEO予以支持。
要优化外籍人才工作许可便利和人才引进入户。AEO聘请的外籍人才,符合条件的可分别办理最长5年有效期(A类)和2年有效期(B类)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聘雇紧缺急需留学回国人员和国内优秀人才,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办理本市户籍。
赋能AEO业务发展
要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AEO参加国际展览、提供国际物流支持,适时推荐给采购商,提供更多的国际合作机会,优先办理展览品进出境手续,帮助企业更好地拓展海外市场。
要提供港口运营作业便利。给予通过苏州港进出口的AEO便利服务。港口运营主体支持AEO提还箱优先办理,提供问题空箱一次免费更换,特殊情况下免堆期延长申请和危险品货物预申报容缺办理等便利性安排。
要对AEO企业使用苏州中欧班列给予支持。对符合认定条件的通过苏州中欧班列发运的AEO,优先满足仓位需求,优先发运。对AEO集装箱在车站内的免费堆存时间延长一周。对AEO报关费、集装箱操作费给予30%优惠。
要支持参与内外贸一体化试点。支持AEO参与国家级内外贸一体化试点,鼓励有意愿的AEO参加“同线同标同质”有关培训,积极参与冰箱、洗衣机、吸尘器、电子产品、纺织等产品“三同”认证。
要强化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作用。进一步加大对AEO在手订单的限额倾斜,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出口前保险保障。对AEO积极适用“理赔绿色通道”“简易勘查、快速理赔”等服务机制,通过快速理赔提升企业获得信保赔款视同收汇予以退税的时效。支持AEO用好信用保险产业链专项政策,努力满足AEO跨境电商系列信用保险产品投保需求。继续推动AEO大型成套设备项目出口和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支持绿色、“小而美”项目的投保需求。
要搭建重点服务AEO的供应链金融系统。进一步发挥“单一窗口”大数据的优势,提供真实贸易背景和合规风险支撑,推动金融机构对AEO及其上下游企业的贸易融资给予支持,鼓励银行为AEO提供免抵押担保的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支持。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统筹协调境内外金融资源优势,为AEO“走出去”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服务方案。鼓励商业银行进一步降低AEO贸易融资综合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级财政给予AEO融资利率补贴。
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AEO的投资项目。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对AEO投资项目予以支持,加大对AEO信贷投放,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续贷支持力度,降低贷款的综合融资成本。支持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加大对AEO海外投资项目的全流程风险咨询、保障服务,助力跨境国际合作。
要深化出口退税等政策便利化措施。对符合认定条件的AEO,进一步深化便利出口退(免)税措施,加快退税进度,力争其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在2个工作日内。
要建立AEO办事指南。推动有条件的单位在相关线上平台和办事现场公布AEO优先办理的事项清单、途径、通道,提高AEO贸易便利化的透明度,引导外贸企业和外贸服务企业规范管理、良性发展,提升AEO的示范效应。对AEO,海关优先办理进出口报关单修撤、进出口货物口岸检查、属地查检、取样送检,加快作业实施时效,优先试点通关便利改革措施。
提升AEO政务服务效能
要建立关地服务模式。建立协调服务对接机制,建立辖区企业商务协调员与海关协调员对接联系机制,有力推动联合激励举措落实落地。进一步发挥相关协会作用,鼓励企业以搭建企业联盟等方式,加强企业间的业务合作。
要协力搭建7×24小时在线服务。依托12360热线及相关业务移动端等平台,做好通关政策和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快速通关,应对不合理贸易壁垒,强化自主品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扩大海关协调服务范围,为AEO提供“一对一”协调服务,AEO反馈在互认国家(地区)便利措施落实存在问题的,海关及时收集情况对上反映。
要优化人才评价。持有本市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目录中相应证书的境外专业人才,可以参与国内职称比照认定。贡献突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被相关单位推荐参评苏州市市外人士荣誉体系奖项。
要提供家属子女便利。对外籍高级管理人员,有关部门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为其家属在停居留、医疗服务、子女入学入托入园等方面提供便利。
要构建信用协调机制。支持海关开展AEO培育、认证以及有关协调工作。优化地方与海关信用体系有效对接,推动实施跨领域信用激励或行政便利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