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如何将全会精神贯穿于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中,《改革深一步》系列报道,来看记者对苏州市司法局局长王益冰的专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并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原则之一。
作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苏州以全面深化改革的担当举措,率先提出并有力践行“让法治成为苏州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核心竞争力”,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加快推进法治领域改革,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地实施,为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苏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益冰表示,苏州市司法局将以“走在前 做示范”的使命担当,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到法治苏州建设的具体实践中。聚焦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快低空经济、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城市更新等领域的地方立法;提升涉外法律服务的能力,同时做强苏州自贸片区法律服务中心,扩容“全球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完善国际商事纠纷的解决机制,更有效地保障企业“走出去”,以法治领域的改革引领全市各方面的工作法治化。
今年上半年,苏州将法治建设工程纳入市委“5+5”工作体系,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实施提升基层行政行为合法性专项行动,构建基层法制审核运行体系,全市具有1名以上持证人员的司法所已达95个,覆盖率97.8%;包容审慎监管模式更加规范,上半年,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共办理“免罚轻罚”案件19420件,同比增长20.3%,涉及金额2.69亿元;加快建设涉外法律服务集聚示范区,发布覆盖50多个国家(地区)200多家法律服务机构的“全球一小时法律服务圈”热力图;法治兜底保障困难群众更加有力,全市新增法律援助工作站点63个、规范化改造站点26个。依法治理有效覆盖基层,上半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超过12万件。
王益冰表示,苏州市司法局按照市委要求,将全面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规范和改进行政检查行为,提高监管的专业性、精准度,做到“无事不扰 有求必应”。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重点针对基层依法行政领域的突出问题短板,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法治社会建设方面,将着眼涵养法治意识,面向“关键少数”,多维度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让公共法律服务“人人可享”、“触手可及”;在机制保障方面,加强重大法治案件跟踪督办,全面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领域改革举措落地见效,让法治真正成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