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亚平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李亚平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根据《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表决通过了《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条例》的报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要认真做好《条例》实施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切实保障法规有效实施。会议还表决通过关于批准苏州市2023年本级决算的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吴晓东、杨知评、沈国芳、陈嵘、周旭东、黄戟出席会议。副市长唐晓东、市中级法院院长蔡绍刚、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军、市监委委员魏险峰列席会议。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8月28日苏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柳璐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步允超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苏州劳动法庭)副庭长;
任命丁兵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审判庭(苏州国际商事法庭)副庭长;
任命张勇、王贞、任远航、徐新娟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陈婧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费美娟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贞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4年8月28日苏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玲玲、范海波为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