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9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亚平主持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主任会议,听取关于检察护航生态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了相关事项。
会上,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军汇报了检察护航生态保护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李亚平对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护航生态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生态环境关系民生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发展的重大社会问题。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强化生态环境检察监督的责任担当;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努力提升检察护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质效;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着力推动构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大格局,为美丽苏州建设和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力量。
会议讨论通过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草案)、关于开展《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方案、关于开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方案、关于开展《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立法协商工作的方案,以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围绕做好近期人大工作,李亚平强调,要深入学习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更加自觉地把落实市委改革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在产业链推进、中长期重大项目谋划、安全生产“六化”建设等方面主动发力,为苏州新一轮改革发展贡献更多人大力量。要不断强化机关自身建设,突出政治引领,加强日常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新决策部署和要求,一以贯之把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晓东、杨知评、沈国芳、黄靖、陈嵘,秘书长黄戟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