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人社局消息,2024年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即日起启动,10月31日将截止。经认定的人才可分层次获30万元、15万元、10万元、6万元不等的薪酬补贴,薪酬补贴自认定后下一年起分两年等额拨付,每年集中申领一次,通过所在单位拨付至入选者。
按规定,在苏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规定条件之一的申报单位,可组织人员申报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规定条件包括:苏州市重点产业链规模以上企业,苏州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承担省重大、市重点产业项目的企业,各县级市(区)重点推荐的优秀单位。
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与申报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苏州正常缴纳社保和个税;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符合《苏州市2024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申请人,申报当年度年龄分别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单位及个人可登录“苏州人才总入口(rcsz.hrss.suzhou.com.cn)→人才项目一网通报→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端”,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材料扫描件。今年申报采用“个人填报信息、单位统一提交”模式。平台用户体系对接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升级为统一的政务服务认证体系,首次申报的须先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单位注册。个人信息填报前须先关联单位,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由单位提交审核。申报材料的单位名称须与单位工商注册名称、系统注册名称一致,若不一致,需提供单位登记通知书(注明原单位名称,变更后单位名称)。
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采取积分认定制,根据人才学历层次、紧缺指数、薪酬水平等维度对人才进行评价,每年择优进行资助。需要提醒的是,已获满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资助者,不再重复享受该项政策。2015年及之前入选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的人员(无论经费是否已申领完毕),均不能再次申报。已获2023年认定的紧缺人才,如人才所在单位未变更,可按老政策补贴要求,继续申满补贴。如人才离职即停止在原单位发放补贴,但可在新单位重新申报该项资助,符合要求者可按新政标准,拨付剩余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