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公布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1日)。
江苏省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90元,第一档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4元。
苏州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已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1.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2280元/月调整为2490元/月。
2.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22元/小时调整为24元/小时。
3.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