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10月21日)从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苏州市正式确定1314家企业纳入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纳入企业数量创新高,为江苏省第一。在清单实行期间,这些企业可免于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
“列入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中的企业,可通过非现场执法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监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这种远程监管执法方式在现阶段已成为污染防治工作中的有力工具。”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苏州市重点企业已全面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用来监控企业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数据,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据介绍,正面清单制度,即环保管理良好的保民生、保供给、保建设的行业,少去或不去现场执法检查,从而将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于环境隐患较大的行业企业,实现精准执法。此次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包括疫情防控急需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重大工程项目,重点领域企业,已安装在线监控且运行稳定的企业等六类。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后,最终确定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芬欧汇川(中国)有限公司、太仓阿托斯电气部件有限公司、通电电梯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等1314家企业(项目)纳入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据悉,在清单实行期间,对纳入正面清单内的企业、项目,执法部门将利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对企业的监督、执法和服务,确保监管执法工作不断,力度不减。正面清单将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清单内企业或项目一旦发生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突发环境事件等造成环境污染的,一律从清单中剔除。(苏报融媒记者 惠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