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月22日),苏州市“行政执法检查监管系统”上线,该系统打造集行政检查管理端、行政检查执行端、企业端于一体的综合性管理服务平台,推进“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网上流转处置,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互通、结果互认,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强化执法责任,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苏州市“行政执法检查监管系统”包含行政检查管理端、行政检查执行端、企业端(接入苏商通)。由行政检查基础数据、行政检查、综合管理、企业服务等功能模块组成,实现监管端、执行端以及企业端三端互通工作,真正实现全市行政检查和执法监督综合一体化。
行政检查基础数据模块,汇聚检查事项库、检查计划库、检查场景库、执法主体库、检查对象库、检查人员库、行政许可库、权力清单库、法律法规库、历史卷宗库等,涵盖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中全生命周期重点数据。通过平台对接、数据迁移、人工录入等方式“一盘棋”统筹苏州市整体执法检查场景及计划,以跨领域、跨层级、跨部门数据互通共享支撑“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
行政检查模块,包括案源管理、行政检查计划、行政检查等多个子项功能。执法人员可通过移动端实现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执法全过程音视频记录、证据材料云存储和实时传输、线上流转审批并生成执法文书、便携打印当场送达或线上电子送达,支持远程检查、智能匹配法律法规和行政裁量基准,提供类案推送、执法指引等服务,保障执法人员全流程线上办案,实现“智慧执法”,重点解决行政检查多平台重复录入、传统办案内部跑动多效率低、适用法律和自由裁量不规范、执法信息互认共享难等突出问题。
综合管理模块,包括企业信用等级、文书管理、签章管理、部门管理、用户管理等多个子项功能,服务于“综合查一次”各阶段线上文书制作审批、不同层级部门间数据流转规则制定等。逐步实现“综合查一次”网上流转处置,做到信息共享、数据互通、结果互认,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大力推进监管信息互通共享,着力打通数据壁垒,以跨领域、跨层级、跨部门数据互通共享支撑“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依托已有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做好与法人、个体工商户等各类信息库的对接联通,按“综合查一次”场景需要共享本地区本领域审批和监管数据,明确数据回流和交换规则,确保数据归集规范有序、使用安全高效。
企业服务模块,依托苏商通App建设“综合查一次”管理模块,结合企业本身基础信息及历史检查记录,形成企业行政检查历史卷宗档案,行政检查过程中针对“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将同步管理平台对企业端同步检查预告。被检查企业将接收行政检查通知及电子文书,同时对检查工作进行相关反馈。
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峰介绍,苏州市“行政执法检查监管系统”旨在解决多头随意执法、行政检查效率低、监管与执法分离、部门间缺乏协同等问题,以实现各级行政检查部门检查数据在线归纳、检查任务合并智能编排、现场检查多端联动、文书证据同步管理等核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