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健委近日发布通知,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护理中心建设。根据目标,我市于今年试点开展社区护理中心建设,到2030年全市将建成100个社区护理中心,在居民家门口打造一站式“基本护理+专科护理+特色护理”服务。
根据文件,苏州市社区护理中心将聚焦居民多元护理服务需求,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仅指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依托,整合社区护理资源,优化服务模式,提升设备配置,提供咨询评估、制订方案、专科护理、跟踪随访等相结合的“一站式”社区护理服务。
社区护理中心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组成,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运行管理构架。以社区护理门诊为基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设置相对独立的护理服务区。护理服务区设置服务台、输液室、功能检查室、伤口换药室、血管通路护理室及常见慢性病健康教育室。对于设有床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区将根据收治患者的需求,提供针对性护理服务,还有望提供康复、中医、安宁疗护等服务功能。
根据相关建设标准(试行),社区护理中心将面向社区居民、适宜社区,提供“基本护理+专科护理+特色护理”服务。基本护理服务包括皮肤护理、排泄护理、营养护理等8大类。专科护理服务包括PICC(经外周静脉置入的中心静脉导管)维护、腹膜透析护理、母婴护理等10类,其中至少提供PICC/PORT(植入式给药装置)维护、伤口(造口)护理、糖尿病护理、中医护理、安宁疗护护理在内的5类。
到2030年,全市将建成100个社区护理中心,基本实现全市社区护理中心功能全覆盖,实现社区护理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