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苏州市税务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民航局近日联合对外发布公告,自12月1日起,在我国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这一举措旨在有效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发票管理和使用效率,满足广大旅客便利取得电子行程单的需求。
此次推广的电子行程单是基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系统,其自动化、智能化的开具及交付服务将满足旅客多样化的需求。旅客无须繁琐地获取纸质行程单,节省了邮寄费用,并减少因纸质票据遗失或损坏而带来的不便。
对于单位而言,电子行程单的推行将带来更为显著的效益。单位财务人员可以利用电子行程单轻松开展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和存储等业务,实现业务流程的全面“网上办”。此外,单位还能通过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便捷地查询电子行程单对应的增值税税额并按规定勾选抵扣,从而避免了繁琐的总价换算计算程序,大大减轻了工作负担。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电子行程单的全面推广使用,纸质行程单的使用量将大幅减少,从而印制、发放、作废回收、打印系统维护以及邮寄等成本也将显著降低。
为了确保旅客和单位能够顺利适应这一变革,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设置了为期10个月的过渡期,即从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在此期间,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以及其他发票将并行使用,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记者 大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