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是中华文明历史长河积淀下来的宝贵精神财富。
近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公布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加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与管理,夯实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责任,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基层推荐、专家论证、社会公示、会议审议等程序,确定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419个,现予以公布。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保护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各项目保护单位要依法承担该项目保护传承和传播等工作,全面收集、记录、整理该项目的实物和资料,并做好登记建档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有效保护该项目相关文化场所;支持传承人授徒传艺,不断扩大传承人群;广泛开展展示、表演、宣传等活动,增强项目传承活力和传播普及力度。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1月27日
其中涉及苏州的名单如下
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
(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