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做成中介“飞单”销售卖房,比客户自己上门能多赚0.5%的提成,房产公司业务员与中介公司员工相互勾结,将客户上门购房合同做成了委托房产中介代理的“飞单”销售,涉案价值700余万元,日前8人涉嫌职务侵占被昆山警方依法处理。
近日,昆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某房地产公司法务报警,称多名业务员将自己销售的房屋做成了中介公司分销,涉及房屋100多套,涉案价值700余万元。初步了解情况后,经侦大队民警对荆某、高某、姜某等8名涉案人员开展进一步调查。
据查,荆某是一家房产公司销售经理,旗下有6名业务员,房产公司销售房屋分两种模式,一种为客户自动上门,业务员销售房屋,业务员可以从中获取1%的提成;另一种模式为中介公司分销,由中介公司员工将客户带至售楼处,中介公司可从中获取3%的提成。
荆某与其手下业务员为能够多赚提成,将客户自己上门销售的楼盘做成中介公司分销模式,并与中介公司达成协议,以这样方式销售出去的楼盘,双方各拿1.5%的提成。自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房产公司7名业务员以如此方式销售出去113套房屋,涉案价值700余万。
直至一名客户仔细查看购房合同,发现自己上门看的楼盘,合同上却写着某某中介公司推荐介绍。其将这一情况反映给房产公司,牵出房产公司业务员、房产中介员工相互勾结,为多赚提成利用职务之便,将客户自己上门购买的房屋做成了房产中介分销模式。
目前,房产公司销售经理荆某、房产公司业务员姜某、李某、高某,以及房产中介员工杨某等8人,因涉嫌职务侵占被昆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