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证明自己可以为爱去死,小伙吴某开车任意冲撞路边的私家车。近日,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1年6个月。
据法院介绍,5月23日凌晨2时许,在镇江丹徒区某小区内,吴某与女友吵架后,为表示忠心,驾驶自己的汽车任意冲撞停放在对面的轿车两次,直至自己车内的安全气囊弹出。案发后,吴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经鉴定,被损坏轿车损失价值人民币19040元。案件侦查阶段,吴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赔偿车主经济损失人民币41000元,获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罚,构成寻衅滋事罪;吴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吴某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加上庭审中其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诉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