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苏州首例涉及到海洋非法捕捞的案件宣判。四名被告人因为违禁捕鱼,甚至触犯了刑法。
几名皮肤黝黑,看起来质朴老实的渔民到底做出了怎样的行为,甚至触犯了刑法呢?去年9月份,两艘渔船发生了碰撞,接警后,江苏海警登船检查,没想到有了惊人的发现。
昆山市人民法院法官周游说:“因为出于江苏省东海海域的禁渔期,而且船上有大量的鱼货,重量达到了大概7万余公斤。”
原来,去年夏天,在海洋伏季休渔期间,四人驾驶着两辆大型渔船野蛮捕捞,中间拖拽了一个大大的网兜,所到之处,没有鱼能够幸免。
周游说:“一次捕捞要上千公斤,鱼量比较大。”
厚厚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记录了每天的下网记录,仅仅这一天,捕获鱿鱼近就九百条,而这样的账本足足塞满了一个手提袋。经法院统计,四个人非法捕获的水产品7万多公斤,价值15万元。
周游说:“从犯罪故意角度来说,他们都是渔民,都是以打渔为生的,对于禁渔期应该是非常清楚的。主观故意并不是供述上是否承认。”
最终,法院分别判决四被告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十一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