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底,市区流动人口子女 积分入医资格申请将截止
本报讯(记者 冷凝)临近开学,孩子参加居民医保的话题受到关注。近日,苏州人社部门发出提醒,本月底,市区流动人口为子女申请参加2017年度积分入医资格将截止,有需要的家长需尽快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格。
根据相关通知,今年起,市区范围内(含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在经市、区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托幼机构、小学、初中就读的外地户籍学生,首次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即学生医保)的学生(少儿),必须先申请参加苏州市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医。但今年1月1日前在校学生(少儿)已通过苏州市区就读托幼机构、学校,参加过苏州市区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医保)的流动人口子女不需要重新申请积分入医。
积分入医的办理流程包括:提出申请、提供材料、受理申请、审核评分、公布指标、排名公示、办理手续等。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原件、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申请人子女在本市入园、入学证明。若材料在积分申请受理时已提交的可不再提供。
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当年流动人口子女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指标数,按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于每年9月份统一向社会公示流动人口子女入医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取得首次参加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格的申请人,应于11月15日前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打印《苏州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核定表》,随后携带材料,通过其子女就读的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的规定时间内为子女办理下一年度的入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