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巩义8月31日消息(记者肖源)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河南巩义市的听众反映,该市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的水库旁,有人在砍伐林木后,侵占1845.5平方米土地建成别墅和农庄。当地国土资源局两次按照“非法占地每平米处罚3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但这并没能阻止非法占地行为。有人质疑处罚太轻,违法成本太低,使得被处罚人把法律当儿戏,但当地国土局却称,严格依法处罚。
据河南巩义市大峪沟镇民权村村民反映,从2015年夏天开始,该村所处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的水库旁,有人在砍伐林木,林木砍伐后,旁边的十几亩可耕地也被侵占,并建上别墅和农庄。2015年12月份和今年2月份,巩义市国土资源局曾两次派人到现场调查了解,认为这是在非法侵占林地和可耕地进行非法建设,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恢复林地停止建设。但并没能阻止违法行为。
民权村村民介绍说:“2015年罚款是刚开始建,建筑面积可能只占了那么多,然后给了一次罚款。但后期把山体破坏之后又继续建。到2016年又下了一个处罚决定,中间听说停了两天,但施工速度又加快了。现在三层都盖好了。”
而记者获知的两份盖有巩义市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也证实了村民的说法。
2015年12月份,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对李某某进行处罚,其中认定,李某某擅自占用集体土地126平方米,建设农家乐,土地性质为林地。并据此对其按照每平方米3元的标准,处以378元的罚款。今年2月,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再次对其作出处罚,而这一次认定的违法占地面积,已经达到了1845.5平方米。
据知情人介绍, 2016年1月,巩义市林业局也曾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采伐,恢复原状。但该处建筑工程一直未能停工,也没有进行林地恢复。村民表示,非法占地一平方米只罚款3元,处罚力度太小,违法者不会把处罚放在眼里。“一是没罚到他肉疼,另一个是村里支持。因为被罚单位,当时砍伐林地的时候已经罚了1400。那些村委如果不支持的话,当时恢复林业耕地,后期不可能在土地上再建。所以我觉得这跟村委有很大的关系。”
今天凌晨,巩义市政府发来的情况说明中表示,被举报的农家乐宾馆属于李某某所有,李某某长期在外务工,现在回乡创业。对这起违法占地的处罚,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作出的。而巩义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的一位负责人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坦承,违法占地的处罚标准太低,是违法占用土地频繁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增加了执法人员的执法难度。但由于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标准具有明确的规定,执法大队只能依法进行处罚。
那么,除了提高罚款标准之外,巩义市方面有没有其它的措施能够阻止违法行为的继续呢?郑州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沈开举认为,事实上,罚款并不是遏制违法行为的唯一手段,在本案中,强制拆除、恢复原状也是一种处罚方式。执法部门是无法突破法律限制的。法律规定,对于林地的(侵占砍伐行为)处罚不仅是罚款,砍伐那么多的树木,如果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巩义市政府今天凌晨发来的情况说明中称,大峪沟镇和市国土局已于2016年6月中旬叫停该项目,并将该宗地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坚决不允许施工,目前巩义市由主管副市长牵头成立综合调查组,对6月中旬已叫停的违法建设进行调查,将坚决依法处理,并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及时公布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