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渊 通讯员 袁梦秋 叶惠)预订好了“宝马”轿车,支付完了购车款,办理了保险,也顺利拿到了豪车,然而却因没有“出生证”而面临无法上牌的尴尬窘境。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汽车买卖合同纠纷。
今年三月,常熟市民王先生在当地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进口宝马轿车,在签订完购车合同后,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然而让王先生意想不到的是,尽管他已经拿到了轿车,但是经销商没有将汽车的进口证书、合格证、进出口检验单等重要证件一起交付,导致他汽车无法顺利上牌,无法正常使用。为此,他将汽车销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在退回购车款、双倍返还定金的同时,承担车辆的运费及保险费。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上路必须要办理牌照,而牌照办理则需要机动车的合格证等重要“出生证”,而王先生由于没有拿到证书,自然无法顺利办理。那这部轿车的“出生证”去哪了呢,为何经销商在销售时没有一起交付呢?常熟法院审理中发现,这部宝马轿车为进口轿车,其合格证被常熟这家销售公司的上级经销商拿去作了银行抵押,只有等经销商将这批车的贷款全部偿还后,才能将合格证从银行取回。而在此期间,王先生的爱车因重要证件缺失,无法办理上牌手续。
最终,经法院法律释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某汽车销售公司同意解除车辆销售合同并返还原告购车款。
对于此事,法官提醒消费者,如今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汽车已经进入了大众生活领域,但是普通市民对于汽车消费常识仍有一些误区,不能完全了解汽车交易的规范程序。法官表示,在汽车销售领域,销售商为了融资而将车辆合格证进行抵押已经成为不成文的“潜规则”。而车辆合格证是车辆上牌、投保时必须提交的法定证明文件,如果销售商不能及时还贷,买车人将面临无法上牌过户,爱车陷入“黑户”的风险;而一旦4S店因资金链断裂无法赎回合格证,那买车人的风险更大。因此,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汽车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对方是否能及时交付合格证,不要让爱车沦为一堆废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