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殷觞通讯员吴皆与)滑倒受伤,稀松平常。不过,事情要是发生在酒店里,管理者可能需要提供赔偿。因为,通常情况下,他们都没尽到提醒义务。可是,如果提了醒,顾客还受了伤呢?宋女士入住一家快捷酒店,在卫生间处跌伤了脚踝。然而,受伤以后,她才发现,酒店放置了安全提醒。
宋女士入住的,是常熟的一家快捷酒店。去年9月,她同先生一起,前来常熟旅游。酒店,也就选在了景点附近。可才进房间没多久,服务人员就见宋女士的丈夫背着她出了门。
神情,慌慌张张。原来,宋女士的脚扭伤了。
宋女士立即被送往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经医生诊断,宋女士右侧双踝骨折。后来,经过司法鉴定,该伤情达到十级伤残。
而之所以会受伤,宋女士回忆道,是卫生间的门槛所导致。当天,她才进了门,就使用了卫生间。而这房间的布局,十分奇特。进了门后,要先绕过左墙,再右转两次,才到得了卫生间门口。宋女士找到了卫生间,可她没注意到,卫生间的地面高出走廊约1.5厘米。就是这个门槛把
她给绊倒了。顷刻之间,疼痛刺骨。
先生虽然扶她卧了床,但是痛感不
仅丝毫没能缓解,反而越来越剧烈。
于是,两人立马决定就医。
就医,宋女士花费了不少。不过,她认为,自己之所以受伤,完全因为酒店布局不合理所导致。因此,损失,应该由酒店来赔偿。于是,她把对方告上了法院,索偿各项损失,共计14万3千元。
酒店却认为,这要求无理至极。宋女士之所以跌到,主要还是自身原因。涉事的门槛上,其实早就贴有“小心台阶”字样的提示牌。不仅如此,马桶水箱上,他们也放有防滑提示。卫生间内,他们还布置有防滑垫、地巾。提醒的义务,已尽职尽责。不过,宋女士反唇相讥:现场的提示,实在是太“隐蔽”了。
常熟法院受理了该案。法官审明了事实,认为酒店放置的标识,的确不够醒目。这家快捷酒店作为专业酒店,尤其针对晚上入住陌生环境的劳累住客,应给予更多的留意和照顾。如果进门正对的墙壁上设置“通往卫生间、小心脚下台阶”等字样并附上箭头提示,可能才会引起足够的注意。宋女士在房间内摔倒受伤,与酒店未尽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因此,该酒店应当对宋女士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不过,宋女士作为一个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住宿过程中亦负有必要的谨慎注意义务。摔倒,也是自身没能细致观察陌生环境所导致的结果。综合多种因素,法官判定,酒店应赔偿宋女士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62996.6元,即一半的责任。
法官解释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酒店、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宋女士所居住的酒店房间在结构、安全标识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改进。因此,法官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在空间安排、装修布置过程中要注意完善细节,避免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