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邹强通讯员吴皆与)郑小姐草率地与他人同居,当她发现感情被骗并被勒令扫地出门时情绪失控,在租住公寓内打砸财物,结果触犯刑律。日前,她被常熟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2014年,郑小姐在一次旅行途中结识了来自常熟的丁某。多次电话、微信联系后,两人熟络起来。于是郑小姐应邀来到常熟与丁某相会。丁某安排她住进一套酒店公寓里,两人就此开始同居。
两个多月后,丁某的妻子从外地来到常熟,逐渐被郑小姐发现了端倪,自己的“男朋友”竟然是个有妇之夫。郑小姐顿时感觉自己的感情被对方欺骗了,双方为此发生多次争吵。而丁某妻子也发现了郑小姐的存在,要求丈夫马上与小三断绝往来。丁某就要求郑小姐立即搬出居住的公寓。郑小姐心生不甘,她以为公寓是丁某所有,里面的物品都是他的私人物品。为发泄不满,她临走时用菜刀砍坏了冰箱、碗橱、门框、茶几等,又拿剪刀剪坏了沙发、凳子、窗帘、床垫,用红色的喷漆罐头在墙上喷上辱骂对方的话,把屋子搞得一片狼藉,随后离开公寓。丁某直到退租验房时才发现屋内财物被损坏,立即选择了报警。今年4月,郑小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经常熟市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被损坏的财物合计价值近九千元。案发后,郑小姐赔偿被害单位物业公司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官提醒:本案中的郑小姐在并不了解丁某真实婚姻状况的前提下,与其恋爱、同居,导致自己“被小三”,进而情绪失控打砸财物。现实生活中,交友、恋爱和婚姻应当谨慎。在对对方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核实后双方再考虑确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