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管有明 通讯员甄姗姗)来自苏州市运输管理处的消息,交通、安监部门近日联合召开电子运单部署动员会,提出至今年12月底,辖区内销售危化品的生产、仓储、经营带储存企业(统称“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启用“江苏省电子运单管理系统”,通过系统平台进行比对和确认,落实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和核准制度。对承运人没有相应资质或超经营范围的、从业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的、运输车辆或罐体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发货或装载,以解决物流链上相关企业非法托运、违规充装、违法运输等问题,实现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查处的全过程管理,全力确保运输安全形势稳定。
目前,由于在水运、铁路和航空方面受到诸多限制,国内绝大多数危险化学品都是通过公路进行运输。随着我市化工产业的迅猛发展,危险货物产量逐年增加,带动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市场不断扩大。据统计,我市有符合资质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192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6000余辆,运力规模约占全省的五分之一。面对如此之大的监管体量,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从严格履行运输企业安全监管责任角度出发,深化信息技术在行业监管中的应用,通过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安装、管理台账实时上传、车辆电子运单填报等举措,对车辆运营实施了电子化监管。
其中,电子运单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危险货物从托运、充装到运输的全过程进行电子信息化记录,涉及托运单位、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使用单位、运输单位,是各行业主管部门实现跨部门联动开展危险货物源头综合监管的重要载体。据悉,苏州市运输管理处已于2010起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填报工作,并于2014年初联合相关部门在张家港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源头综合监管试点工作,通过搭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以电子运单管理为核心,将发货单位纳入源头监管范围,实现了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以及对危险化学品非法托运行为的精准查处,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