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桃小桃)市民黄先生刚刚在9月27日将家中的液化气钢瓶以旧换新。可是这周一黄先生再去液化气公司充气时却被告知要再次换新瓶,这下黄先生郁闷了,好端端的怎么又要换呢?于是,黄先生向12345便民热线反映了情况。
黄先生告诉记者,9月27日,他在东吴南路67号的吴中区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分公司以旧换新购买了一个液化气钢瓶,同时还充了液化气,总计45元。“后来又去充气的时候,却告诉我要再换一个新瓶,可我才换的啊?而且那个钢瓶标注的有效期要到2020年9月。”黄先生不解道。
对此,记者从12345便民服务中心了解到,此次更换液化气钢瓶是按照相关规定统一进行的。为进一步规范液化气市场,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颁布了关于苏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规定,要求从10月1日起燃气经营企业只能充装自有气瓶,居民所有的气瓶不得登记也不得充装。因此,燃气公司目前都在逐步进行钢瓶置换的工作,实现钢瓶企业自有化,确保安全用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