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前自首从轻减轻处罚
苏报讯(记者 木易)苏州警方昨天就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事项再次发布通告,要求凡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10月31日前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根据国家六部委针对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9月底作出的部署要求,公安机关将主动出击,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立为刑事案件,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坚决拔掉一批地域性职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钉子”。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将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
通告同时明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获取、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对泄露、买卖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对互联网上发布的贩卖信息、软件、木马病毒等要及时监控、封堵、删除,对相关网站和网络账号要依法关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对在捣毁特大犯罪窝点、打掉特大犯罪团伙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予以重奖,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