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购物车没有安全带,如果孩子发生意外,家长应承担主要责任
本报讯 (见习记者 闫智慧) 有的小朋友在购物车里嬉笑打闹,有的拿着玩具枪站在购物车里做各种动作……记者发现,在我市一些大型超市,不少顾客让孩子待在购物车里,把购物车当成了儿童车。对此,律师提醒,这种行为稍不留神,就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昨天,我市一家大型超市内人头攒动,很多家长既把购物车当菜篮子,又当成临时“儿童车”。有的孩子在购物车里乱晃,有的则站在里面还不时地跳几下,还有的两脚踩在车框边伸手去取货架上的商品。“乘坐”购物车的孩子小则一两岁,大则七八岁。
一位超市工作人员对此表示无奈,她说,超市里人太多,实在管不过来,他们要是发现了会立即提醒家长,不过到现在超市里还没有发生过儿童乘坐购物车引发的安全事件。
同样,在另一家超市,记者看到,有些家长让幼童站在购物车内,自己则离开购物车去选购商品。
“把超市购物车完全当成‘儿童车’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安全隐患。”江苏金太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表示,超市作为提供购物车一方,有义务保障购物车本身的质量安全。但购物车毕竟不是儿童车,没有安全带。家长作为监护人,应意识到使用购物车不当可能会造成安全风险,在此情况下仍让孩子乘坐并引发摔伤事故,家长应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