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云祥
城市户外广告是现代城市发展的衍生物, 是现代城市环境建设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说城市本来的外观形态是第一轮廓的话,那么,户外广告以及其他附属物就是第二轮廓。城市户外广告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可以对我们的城市起着装饰美化的作用,成为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另一方面如果管理不当,就可能起破坏市容的负面作用,给城市形象留下败笔。
为什么不少户外广告会变成“视觉污染”?主要的原因还是缺少规划、无序设置,导致户外广告设置“散”、“乱”。一些路段,户外广告设置过于密集,一些不正规的粘贴小广告见缝插针。一些户外广告牌侵占绿化带、妨碍行人交通、遮挡行人视线,使环境显现出无声的嘈杂。
其次,户外广告常常与周边环境格格不入。优秀的户外广告是一种艺术,与周围环境相得益彰,起到扮靓城市的作用。不少国家对市中心的户外广告都有着严格的风格要求和环境规定,而我市一些户外广告越做越大,不惜破坏建筑物立面,破坏了城市原有风貌。还有一些户外广告毫无创意、制作不精、用材低劣,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解决户外广告目前存在的问题,应该首先做好规划工作。主要街道两侧新建大型建筑物需要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繁华地段及车站、广场等重要公共场所应预设霓虹灯或射灯等高质量广告载体;经批准的商业橱窗广告的设置应与店面风格相协调,制作规范,并经常修饰,常年保持整洁美观;各种广告标志的设置,均不得影响视线和阻碍交通,不得影响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破坏树木和园林绿地,不得影响市容观瞻。总的标准是户外广告、标志的设置张挂在城市规划区内应遵循内容健康、外形美观、牢固安全、设计规格、色彩、造型、设置方式与周围环境和建筑物外观造型相协调的原则,并符合城市美化要求。
有了规划应当严格执行。违规广告必须严肃处理,不能因为眼前的利益而降低门槛,不要让人认为只要给钱,什么广告都可以上城市主干道。我们已在有关规定中看到许多对户外广告的要求,但极少看到这些要求被违犯时如何处理的报道。有规矩还不够,更重要的是这些规矩遭到破坏时,掌握规矩的部门作何反应。如果反应软弱甚至毫无反应,规矩也就成了空设,方圆也就无从谈起了。